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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大同法院一个集体两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发布时间:2025-01-13 17:09:19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近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决定,对39个先进单位和11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平城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大同中院民三庭庭长李华、平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高秀珍被评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个人。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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