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推出系列特别节目《法治新答卷》深度报道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云冈文化保护法庭
何为大美中国?
是诗人李白面对庐山瀑布写下“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震撼,
是王维笔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惊叹,
更是意气少年王勃登临滕王阁描绘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山水为诗江河为画,
从千百年的历史中走来,
在当代人的保护和发展下,
大美中国的风景越发鲜活亮丽。
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指出,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5月8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云冈文化保护法庭挂牌成立。该法庭是以云冈石窟文化保护为依托、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类案件的专门法庭,重点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类案件及在景区内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同时,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服务等案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全完善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部门定期联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云冈文化保护法庭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高标准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创新开启了“司法﹢历史文化保护”的崭新模式。
近年来,时刻牢记领袖的殷殷嘱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司法触角,主动对接云冈研究院,经常性地与山西云冈文物保护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常态化座谈交流,不断找准历史文化保护的结合点、找好履职尽责的切入点、找实司法守护的发力点,着力助推“云冈学”向纵深发展,依法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先后就加速云冈峪生态文化长廊建设等提出10多条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云冈石窟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擦亮了法治底色,走出了一条依托司法守护历史文化的创新之路。
云冈石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等价值。大同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文物保护的样板、传承利用的示范、法治保障的标杆”为目标,将发挥审判职能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健全完善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机制,不断探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径,高标准一体化推进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与利用,积极传播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为保护人类智慧结晶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