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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18:31:31 打印 字号: | |
    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是以老年人为主,但不限于老年群体,为了维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打击以养老之名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查处侵害老年人的涉诈违法犯罪行为。


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 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进行诈骗,销售养生用品、降血压用品、催眠用品等,实际多为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2.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进行诈骗,陪侍、陪游、陪聊,让老年人丧失警惕性,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3. 以房养老为名进行诈骗,诱导老年人签订协议,通过虚假诉讼,采取套路贷手段非法获利的违法行为;

4. 以投资养老项目进行诈骗,策划项目搞养老公益、养老企业、组织人们投资,实际的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

5. 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进行诈骗,表面上态度很好,为老年人推荐养老保险,进行未来透支,名为保险,实为骗钱的违法行为;

6. 以老年人婚恋为名进行诈骗,打着夕阳恋的名义交友,哄骗老年人购物,掏空了就分手;

7. 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诈骗,名义上是帮购、帮运、帮保管、代购、代运等,实为骗取钱财;

8. 以发展养老事业进行诈骗,以养老项目为名,立项、审批、拿地,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红利;

9. 以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主动上门,虚构情景,骗取钱财;

10. 以帮助投资理财为名进行诈骗。


请广大群众就上述违法行为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举报。



二、举报线索途径:
①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



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班电话:0352-5521660
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举报专用邮箱:


 dtzyshb@163.com



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它举报方式无限制。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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