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案件
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在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高学云、陈利利、韩玉琴、翟风祥、李秀兰运输、贩卖毒品、妨害公务一案。
行政二审案件
本院定于2017年4月1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张香、张毅、张俊峰、刘俊英、肖瑞龙、李小云、李世祥诉大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二审共七案。
本院定于2017年4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杜刚、贾勇、陈广石、任桂兰、焦国栋、刘永君、任贵芳、李武诉大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二审共八案。
本院定于2017年4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翟雅琴、王丽、曹慧英、李旭亮、秦利明、白静文、陈禹、郭文兰诉大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二审共八案。
本院定于2017年4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张小君、李炜、翟树权、南培祥、幸永卿、李学廉、夏如元、付月英诉大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二审共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