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乃法律之治,而一个国家的法律与法官的关系正如两个人在演双簧,后台法律的声形、内容、精神甚至感情需要前台作为法律代言者的法官惟妙惟肖地表达出来。社会的公平正义靠的是后台的法律,更有赖于前台代言的法官。有人坦言,正义通过法官来到人间。法官的职责就是需要绞尽脑汁,在法律和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折冲樽俎,形成充满正义之光的判决。“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法官肩头承担的是社会法治之任,法律权威之重。
法官,因其天生就被戴上“神圣”的光环,自然也会对其以“神”一般的标准提出要求。强调责任,强调奉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就有了将生命奉献于法庭之上,埋没于案卷之中的好法官。对于他们的溘然长逝,借毛泽东同志《纪念白求恩》中的话说,他们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死的,他们的死比泰山还要重。我们也曾经自感作为法官的一员,无上荣光。法治之大,舍我其谁!
前几天,一则湖南法官的辞职信在网上窜红。我们在折服于其飞扬文采之余,对其作为一名法官,未能经得住尘世风物的诱惑,“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之举,深以为非,至于不齿。
然而,2月26日晚上,几声枪响之后,北京昌平法院女法官马彩云倒在其居住的楼下。案发之后,网评如潮,谴责暴行者有之,同情杀人犯者有之,替马法官职业声誉担忧者有之,甚至有人对马法官大肆污蔑,叫嚣“官逼民反”。咂摸这些评论,五味杂陈,心痛良久。愤懑之余,感慨于“言论自由”之泛滥,悲哀于是非标准之丧失。一些沉淀已久,发生在法官身上的陈年往事,近在眼前:“举报”浙江高院齐奇大法官的守城集团,编排的“飞雪”闹剧,登峰造极,用意不可谓不毒;捏造南京李芊案,中伤法院者,极尽混淆视听之能事,其行不可谓不恶;污蔑通州法院法官“打人”的北京律师崔慧安,撒泼耍赖,其情不可谓不阴;还有遭到责难的浙江金华法院的胡法官等等,近期,更有甚者将法院的牌子摘下,挂在自己家门。这些作恶者,竟然安然无恙,似乎这些恶劣行径与其无干,所有这些如出一辙。如此冷酷的现实,淋漓尽致地衬托出法官的悲哀,法治的悲哀。
六个月前,湖北十堰中院四名法官被砍致伤;六年前,湖南永州零陵区法院办公室遭机枪扫射,多名法官倒在血泊中。而今,枪声又起。法院竟成仇杀之所,法官竟成刀枪相向的对象,这是怎样的哀痛呢?怀疑法官办案有偏袒就恶语相加,耍赖撒野,不认可判决就拿起刀枪对法官施以杀戮。说我们是弱势群体,也许没有人会相信。但如此血淋淋的事实就在眼前。工作压力之大,自不必说,拿着较低的薪水,却要担负着生命无法承受之重的风险。我们是法律的代言人,但有时却无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是“刽子手”,但有时无力去保护我们自己。
刀光剑影,枪声再起,连同那些丧失是非标准的评论,它们都会变成一个个巨大的惊叹号,直逼社会底线。当法官代表法律作出的判决,被当成对法官本人渲泄不满甚至加以杀伐的理由,当法官真的成为弱势群体,断送的必然是法治之道,到那时,整个社会没有赢家,我们都会成为受害者,而且无一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