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那个夏天,我结束了多年的学习生涯,被分配到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工作。那时的新荣区法院仅仅只有十几间简陋的办公室和十几名的工作人员,而且都是从各种行业中选招进院的,他们都怀抱着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无比自豪,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
我虽然在校时接受过法律教育,也只是表面的、肤浅的。“三大诉讼体系”的相关法律大多是在我进院后才陆续发布实施的。因此踏进法院大门之日我就踏上漫漫求学之路。此后我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拥有无数个青灯黄卷相伴的午夜,但总觉先天不足,后天难补,至今对所接手的案件进行法律适用时仍不免战战兢兢。刚分配到法院不久,我被分配到破鲁法庭,这个法庭是全院条件最差的法庭,它租用了破鲁乡政府不足50平方米的三问平房办公,四张办公桌挤在一问不足20平方米的一间里,另二间打通了显得稍大一些,正面墙体上挂了国徽,下面横放着一张条桌,条桌前面左右各放一张办公桌,这就是审判法庭了。桌面上铺了些红绒布,也使法庭陡然气派了许多。
在法庭里上班最不乐意做的事情就是去法院机关打印法律文书,自已承办案件法律文书由院里的打字员用铅字打印机噼噼啪啪地打在一张腊纸上,需要自己撸起袖子推着醮满印油的滚简一张张翻印出来。这是一件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新手常因手轻墨少字迹不清,或是因手重墨多涂染一片,我常因在油印时手忙脚乱而浑身上下沾满油污,因此也闹出不少笑话。
大约在2000年前后,人民法庭的布局进行调整。破鲁法庭被撤销,我被调回院机关立案庭工作。每天都要接待几个甚至十几个案件的当事人,感受着人情冷暖,评判着善恶是非。在一部部新颁布实拖的法律、法规的引领下是,紧紧跟随着司法实践的时代脚步,始终恪守着公平和公正这个原则,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个大方向,为创造一流新荣法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十年何其漫漫,二十年却又时光匆匆。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是共和国司法体制这座大厦中一块默默奉献的基石,或许我这辈于无缘站在高处领略改革开放的祖国波澜壮阔的风景,但我见证着司法体制不断完善的历史,亲历着民主与法制不断完善的进程,我对此而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