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建筑都是一种文化,而这种文化的品读有很多种。有人将文化分为精致文化与民俗文化,精致文化或可叫做艺术,而民俗文化又被认为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更倾向于一种生活方式的诠释。建筑或许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艺术,徜徉其间,我们每个人都是艺术的品鉴者,如饮赤霞,甘美芳醇。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具有自己的建筑风格,那是哲学观念指导下的思考方式,是文化底蕴幻化出的精神内核。从这个角度看,建筑是一种行为,是一种我们将文化精炼浓缩的行为,表达着一个地域,一个行业,一个时代的姿态。
而对当世的我们,建筑或许还有一种精神图腾的作用。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便觉得安全,觉得依赖。究其精神本源,这与古人崇拜泥塑的鬼神,献礼祭祀,毕恭毕敬,如出一辙。只是我们更愿意接受或者承认现代理念“包装下”的禁锢。而说到图腾,我也宁愿相信如此。相信伫立在那里,坚挺的接受所有雅俗的人们去使用、去享受、去视而不见、甚至去任意蹂躏。那就是它,存在的意义!
由国内一流设计师打造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是这样一件艺术品。去年一起来的几位新同事,想必大多是因为它。那就是我们的图腾。在一切未知、迷茫的选择中,它所凝聚的文化符号,给了我们希望,也许是憧憬。
完美体现了法律文化威严而又亲切,却不失山西传统建筑风格的法院大楼,按照一定秩序将各建筑串联在一起,吸收了庭院建筑特色,虚实结合,韵律变化。采取统一建制的高台明阶形式,高墙对外,威严高耸,具有防御功能;通体玻璃设计,彰显我法院公正司法,透明司法,刚正不阿,接受监督的大气魄文化内涵。
平面设计按照“枝状生长式”的空间设计概念和模块化的功能布局。很好的适应了法院复杂的系统要求,使法院空间获得紧凑的功能,令各职能部门有效的衔接起来。
外部设计集中体现了创造生态,自然绿色为基础,少量人工雕饰做点缀的颐养型景观。景观作为一种生态元素的出现,令审判环境更加和谐自然,给法官和维权百姓带来精神的愉悦,起到化解干戈、定纷止争的效果。整个建筑风格阴阳相间,虚实结合,呈现出了中华法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独特载体的突出优势。
赋予一座建筑生命的,不是其精妙的设计,华丽的修饰,而是使用者的素养与内涵。正如我院建筑当中大量采用了古典法律文化元素一样,希望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来感染每一位行走其间的“主人们”。自由联通的功能模块,正是寓意日趋紧密的多学科交流与合作,交叉与共赢;生态园林的外部设计,体现了法院发展人文化、细致化的服务理念。只有将关怀做到细微处,才能使每一位来到这里的人们,真切的拥有如沐春风、亲民执法的亲近;阴阳虚实的文化力量,昭显着我院审判风格中传承传统文化的魅力,卓尔不同,博大精深。
亲身经历了新旧更迭,耳濡目染着发展变迁。走在其间,竟戚戚然。恐青年无力,跨不过这千米迎宾桥;忧路在脚下,却以背对这曾经理想国。寄青春于此,为责任、为担当、为希望、为理想。为有一天膜拜,纵使两鬓苍苍,却不苍茫。桥下那头,城市在奔忙,华灯初上,默吟于心。
一卷长轴浩荡气,
双城迥异古今存。
却待塞上红妆日,
春风淡抹和阳东。
少年犹当荐热血,
笔舞山河武定门。
京华藩篱安海内,
九州何处不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