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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中院开庭审理我市首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作者:王琴 陈大涵  发布时间:2014-03-04 11:28:33 打印 字号: | |
  2月25日,大同市中院行政庭在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南郊区教育区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被告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刘若亮、南郊区教育局局长王海军到庭参加了诉讼。这是我市审理的第一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普遍存在。我市近年来无一起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案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只指派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单独出庭应诉案件。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法治大同”的目标,市中院近年来一直努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去年,市中院曾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人员范围、优势、情形等形成专门书面意见,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今后,市中院要进一步加强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要让“民告官能见官”,杜绝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现象发生。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薛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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