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霞,女,1968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2年7月毕业于山西医学院法医系,1992年11月至今在灵丘县法院工作。1995年6月任助理审判员,1997年8月任审判员,1999年5月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04年8月任东河南法庭庭长,2007年11月到法庭工作。2010年4月任正科级审判员。2011年3月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7年11月,按照最高院“两庭”建设标准新建的东河南法庭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后,她被安排到法庭工作。在工作中,她处处发挥党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工作人员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深入群众,多元互动,创新工作方式,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三年来承办案件280余件,调解率高达82%,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达95%以上,无一错案积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赞扬,得到辖区百姓的拥护。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永远的靠山,也是审判机关和人民法官永远的靠山理念,摸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三大依靠法”工作方法。在办案中抓住每一个细节,穷尽所有可能,办出让群众满意的案件,做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法官”。她始终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快快乐乐工作,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让公平正义在法庭得到实现。在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何云霞不仅守住了这条底线,而且守好了这条底线。她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优秀女法官、女干警”称号,被山西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山西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灵丘县政法委、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作出了“关于开展向何云霞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其所在的灵丘县人民法院东河南法庭先后被评为“大同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没事的时候多到群众中间走串走串。空闲之余,工作之便,何云霞总爱有意无意地到老百姓中间转一转、聊一聊,问问百姓冷和暖,听听百姓苦和乐。碰上群众有啥法律问题、诉讼问题咨询她,她就以拉家常的形式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解答。这种和群众长时期的贴近式接触,使群众渐渐地把她当成了贴心人、知心人、自家人。
有事的时候多为群众利益思谋思谋。群众利益无小事。表面上看,山区百姓之间的事都是些三个核桃两个枣的小事。但好多时候老百姓其实并不在乎事大事小,在乎的是谁是谁不是、谁该谁不该。因此,何云霞在老百姓有事的时候,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总是在不偏不向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他们的利益多想招数、多想办法。2007年夏季的一天,何云霞接到武灵镇福田村邓欣欣打来的电话,说他父亲在一起摩托车相撞事故中造成颅骨骨折、颅内感染导致脑积水,并卧床失语。为了给父亲治病借了一屁股债,对方分文不赔,法庭管不管这事。何云霞放下电话,当即带人赶到邓欣欣家了解情况,以上门立案的方式为其父立了案。第二天,何云霞到被告家中调查案情,了解到被告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也受了伤,并花销了不少医疗费。由于家境贫寒,一家三代同住一间旧房。开庭过程中,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争执不下,互不相让。何云霞非常动情地说:“你们这样争来争去事情多会才能了了?”她对着原告方说:“案子拖下来对你有啥好处?案子结不了你能拿到钱?拿不到钱你拿啥治病?”尔后又对着被告方说:“你也不要以为拖下去对你有啥好处。多耽误一天治疗就多增加一份费用。原告受损失,你也同样受损失。”设身处地的劝说,情理交融的感化,使双方很快和解。案结后,原告积极治疗,很快康复,并重新站了起来。
事了之后多对群众的冷暖温饱问询问询。从审判程序来讲,案结事了就应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从对老百姓的感情上来说,仅仅是个逗号、顿号。每当办完一个当事人满意的案件之后,何云霞总时不时地采取或顺路看访、或托人捎话、或抽空打个电话等方式,问询问询当事人庄稼收成如何、光景过得如何、有没有需要法庭帮忙的事。2009年2月11日,古之河村年仅6岁的孩童赵常悟过马路时,被一辆大卡车撞倒,造成右小腿以下截肢、闭合性颅损伤。这一人身损害赔偿案圆满了结后,何云霞常常利用下班路过之机,向摆凉粉摊的赵常悟之父赵天补询问孩子的治疗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得知赵天补一家生活非常困难后,何云霞便专门抽出时间找村干部和镇领导,帮助一家三口分别申办了最低生活保障金。赵天补夫妇十分感激,给何云霞送了一面“百姓利益护神、维护法律卫士”的锦旗。
来自群众中的陪审员是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左右手。陪审员是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是代表老百姓和法官一起行使审判权的。从某种角度讲,他们既是坐在审判席上的“老百姓”,又是老百姓中间的“审判官”,这种集百姓与审判官于一身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和老百姓具有割不断的天然联系和隔不开的自然感情。办案过程中有些需要联络沟通的事由他们来做反而会获得意外的效果。2008年9月6日下午,原告崔某和被告李某一同为被告更换装载机轮胎。因操作不当,致使一人多高的轮胎出现脱落险情。原告在躲闪过程中造成左下肢胫腓骨骨折。没想到,这起由何云霞独任审判的简易案件办起来一点也不简易。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将两人劝和。这时,何云霞想到了在当地有威望的陪审员刘晓宙。于是何云霞便请这位德高望重的陪审员“出山”,并很快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成天和老百姓在一起的民调员是我解开民间纠葛的得力助手。山区老百姓之间发生的疙疙瘩瘩的事不靠法律不行,但仅仅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有许多纠纷事关乡规民约、世俗民情,必须在讲法用法的同时依靠民间手段和民间力量才能得以破解。成天和老百姓在一起的民调员正是蕴藏在群众当中不可忽视的民间调解力量。2008年正月十四下午,人们正准备欢天喜地闹元宵。然而,古之河村一户姓赵的人家却在为继承遗产酝酿一场血案:当事人小赵自幼丧父,其母改嫁于叔叔老赵,年幼的小赵也随母亲一起生活,后老赵夫妇生了两个女儿。二女在老赵死后拿出老赵生前写有“三间房的一处院落和五千元存款”都归两个亲生女儿的遗嘱,小赵认为自己尽了赡养义务,财产应传男不传女,嫁出的女儿是泼出的水,为此发生了不让死者下葬的纠纷。何云霞接报后,立即来到现场和调解员赵建成共同分析矛盾的焦点,并在不与现行法律冲突的前提下,把民风习俗大胆的引入该案的处理中,对三人释明小赵与老赵已形成继父子关系,与两个亲生女儿有平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结合当地财产一般传男子的风俗习惯,最终拿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决定将争议的房屋作价为5000元归小赵所有,五千元存款归两个女儿所有,使这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得到了顺利化解。
当事人周围的四邻八舍是我化解民怨的好帮手。俗话说:“唾沫星子能淹死人。”不管谁和谁闹了矛盾,山里人总爱仗着良心说几句公道话。特别是对无理胡闹的一方,有的人还忍不住当面指责和谴责。有些当事人虽然无理,但却敢硬着头皮在法庭硬闹。但如果把他放在熟人堆里,他就有可能因惧怕众人的评说而认输服软。到法庭工作以来,何云霞总爱到一些案件纠纷发生地的村子里开庭,目的就是借用民间舆论的强大力量化解和消除民间矛盾。在灵丘做买卖的浑源人黄云在西山沟村盖了三间房子,被本地人赵某、王某无故拆除,并将拆下的建材拉回自家建房筑墙。何云霞受理此案后,觉得此案有必要借助群众的舆论和民间力量。于是,她和工作人员经过将近两小时的行程,来到两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案件事实查清后,何云霞根据情况需要,突然来了一个特别程序:临时休庭。旁听的群众立刻炸开了锅,纷纷指责被告欺负人家外地人。两被告见众怒难犯,连忙向原告认错赔不是,并自愿赔偿原告8000元。三天后,黄云这位外地人如数拿到了赔偿款。
在工作中她用一种激情践行着为民事业,一种开阔的气度帮助当事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一种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平易近人的态度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然而在生活中她又是一位贤良、宽容豁达的女人,相夫教子,佐夫成事,尤其在2008年政府危房拆迁改造过程中为她宽容豁达的性格做了最好地注脚。她的家和其丈夫的舅舅家房屋都属拆迁范围,其丈夫的舅舅多病无经济来源,且其有一位90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她能顾全大局,多次做老人的不愿挪窝陈旧观念的思想工作,毅然做出带着两位老人随她家生活的决定,他们的生活有了着落,使房屋顺利地完成拆迁,也给其他住户起到了表率作用。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始终把终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提高司法保障的着力点,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新灵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